《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文)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7-24 浏览:112

残疾人保障法是残疾人保障自身权利、享受国家照顾的依据。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权益保障等方面享有相应的权利保障。

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残疾人的几项福利。

恢复

《残疾法》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对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有一定的补贴。

2、《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2018年开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0-6岁视力、听力、言语、四肢、智力等残疾和自闭症儿童。 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 将残疾孤儿、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康复援助,援助项目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主要目的是减少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态、增强自我护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3、辅助器具补贴:对贫困残疾人(身体、视力、听力)免费提供辅助器具,各地对其他残疾人实行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对残疾人适应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各地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是有上限的。 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补贴,低于上限的按全额补贴。 境内外捐赠,国家和省发放的辅助器具将免费发放给符合相应条件、有需要的残疾人。

教育

《残疾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以普及为主,保障义务教育,重点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中以上教育。

4、教育扶持补贴: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针对残疾人有不同形式和金额的教育补贴

5、合理便利:2017年,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残疾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合理住宿。

就业

《残疾法》规定: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六、税收优惠: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税额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经营个体工商户、承包、租赁、经营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应纳税额的100%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减按应纳税额的50%征收个人所得税。

7、创业支持:在残疾人创业方面,中国残联今年出台了《关于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的意见》(残联〔2018〕6号),为残疾人创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残疾人自行向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就业或者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子女抚养权,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有关规定,其收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残疾人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费、登记费、证照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强制性专营经营费; 经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会员费和其他服务费。 生产经营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待遇改善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8、劳动者权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除已宣布停产破产的企业、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改制改制的企业外,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裁员或下岗。 残疾人工作单位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有益活动。 训练、比赛、表演期间,均视为出勤。

文化生活

《残疾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9、免费参观:残疾人可以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体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 举办体育比赛和大型商业活动时除外。 对缆车、公园车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交通工具,残疾人收费减半。

社会保障

《残疾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无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残疾人给予赡养。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提供便利和优惠。 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必要的辅助器具。

盲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邮寄盲人书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电信、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10、两项补贴:为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 护理补贴对需要长期护理的各类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或其他残疾人。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低保残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将范围扩大到贫困家庭。

11、保险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全额补贴。 特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由政府给予补助。

12、生活保障: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在原最低生活保障基础上,保障资金比例提高20%。 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律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的残疾人实行五保,对智力、精神障碍者实行收养。

13.对盲人、聋哑人给予有线(数字)电视费、宽带、移动互联网流量费等优惠:2017年12月20日,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视听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 2018年,视觉、听觉、语言障碍人士通讯补贴有望实现全覆盖。

14、其他优惠:残疾人家庭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维护费按规定给予优惠。 残疾人家庭只需收取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气等人工费和材料费。鼓励网络运营商对残疾人使用网络给予优惠。

无障碍

《残疾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促进无障碍信息交流,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无障碍信息交流创造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国家和社会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换技术和产品。

盲人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入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就业考试,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或者电子试卷,或者由专人协助。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音频、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服务。

公共交通车辆应当逐步满足无障碍设施要求。 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15.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对贫困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16、残疾人出行优惠:盲人和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轻轨、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 但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各有不同。 残疾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时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必要的辅助器具。 公共停车场对残疾人车辆免收停车费。

维权

《残疾法》规定:

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 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调查处理。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残疾人组织应当为需要帮助的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残疾人组织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对侵犯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17、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残疾人遇到违法行为或者民事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需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相关事宜。 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的,也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残疾人合法维权机构申请协助。 具体流程是一样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残疾人七项权益和十七项福利。 亲爱的残疾人朋友,您享受到了哪些残疾人福利? 欢迎留言告诉小编。 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文),小编将继续为大家整理相关福利资讯,了解福利政策,随时让大家知道,“享受应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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