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业的发展与特区40年故事的点点滴滴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9-06 浏览:59

深圳律师行业的发展与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同步,创下了多项“全国第一”。 深圳律师行业克服困难、克服障碍、努力创新的拼搏精神,就是特区精神的弘扬。 今天,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深圳法律产业和经济特区40年故事的每一个细节。

1980年,深圳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个法律服务机构——深圳市法律顾问事务所成立。

10月,深圳市法律顾问办公室在原宝安县委印刷厂仓库成立。 当时,全市只有三名在职律师和一名兼职律师,即曾伯华、谢鲁观、麦宗举和兼职律师姚峰。 曾伯华律师成为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深圳第一位律师。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徐玉康成为“文革”后第一位分配到法律顾问所工作的大学生。 后来,大学毕业的陈绿涛被调到法律顾问办公室工作,成为深圳历史上第一位女律师。

1983年3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刘福智部长批示,批准设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 批准文件为:粤科字(1983)25号。

7月15日,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不久,深圳市法律顾问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

10月1日,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庄德峰担任首任主任。 该律师事务所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东湖宾馆破产案,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并购案件。

1984年,深圳有律师事务所7家,正式律师15人。 今年香港首次向深圳派出清算人。

1985年1月2日,深圳经济特区律师事务所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不需要国家设立、自负盈亏的律师事务所。 它成为全国第一家不需要国家设立、自筹资金的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

4月,深圳特区律师事务所承办全国首例民间仲裁案件。

1986年,深圳律师参与了中国第一例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并办理了中国第一例计算机腐败案件。

1987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家,从业人员92人,其中正式律师43人,实习律师7人,律师人员42人,兼职律师76人。 全市共办理各类案件(含法律咨询)9825件,其中国内经济法律案件2946件,涉外经济法律案件2084件,民事代理案件249件,刑事辩护案件276件。 除办理案件外,律师还为218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988年5月4日,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段五刘律师事务所(段毅、吴伟文、刘学坛,现广东老伟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诞生。 事务所只需缴纳律师事务所年度注册费,其他业务收入可自行使用。

8月,召开首届深圳市律师代表大会,通过《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 12月,深圳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

1989年,全市律师制度初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并存的管理格局,为全省和国家积极稳妥地探索律师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6月8日,全国首家以其创始人命名的私人律师事务所——深圳李全录律师事务所成立。

1990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3家,律师189人。 共办理各类案件3285件,答复法律咨询3976件,代表260家企业致函1117封,挽回经济损失3432万元。

1991年,在提交深圳市机构改革办公室审查的材料中,我国第一部律师证券业务法律文件——《关于深圳康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992年9月,深圳律师参加股票上市责任保险,成为全国律师界的创新之举。

9月23日,深圳市改制办、深圳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律师参与股份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申请上市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自此,法律意见书成为公司上市申请所需的第14份材料。

1993年,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36家合伙律师事务所。 10月,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行政业务上由深圳市司法局领导和管理。 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标志着深圳律师“走出去”的开始。

1994年,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成为我国第一批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

1995年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公布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是我国律师制度综合改革后首部地方性律师管理条例。

1996年,深圳市律师协会被评为全市11个优秀示范社团之一。

11月1日,“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系统委员会”成立,隶属深圳市司法局党委领导。

1997年初,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出捐建深圳市律师希望小学的倡议书。 本市律师和深圳香港法律界律师积极响应。 全市律师捐款近50万元。 镇落成,是当时延安市最大的希望小学。

1998年,全市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档次和水平。 全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律师素质和专业水平得到提升。

1999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96家,比上年增长9%。 律师人数901人,比上年增长23%。 办理诉讼案件13320件,非诉讼案件8950件。

2000年底,全市律师脱钩重组全部完成。 13家市属国有企业中,12家改制为合伙企业,1家改制为合作制企业。 13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均得到合理安置。 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部为合伙、合作所,其中合伙所占比90%以上。

2001年,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43家,律师1541人。 进一步规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全年共办理律师机构事项217件,办理律师执照事项1455件,为深圳当时历史最高、全省最高。

2002年12月18日,深圳首次举行司法考试资格证书颁发仪式。

2003年7月17日,深圳市律师第四次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并首次采用选举方式,由代表直接选举会长。 此举打破了司法局领导兼任律师协会会长的常规格局,标志着律师行业自律、自我管理进入实践。 这一成果通过律师协会章程的修改得到了确认和巩固。 此后,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纷纷效仿。

2004年4月28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乔迁新址。

7月召开的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60名律师联名提出罢免徐建主任委员的议案。 深圳律师的民主探索和实践并没有受到风暴的影响,而是在风暴中继续前行。

2005年,深圳有律师3440余人,律师事务所201家深圳律师业的发展与特区40年故事的点点滴滴,实习生407人。 深圳人均律师人数居全国第一,律师平均年收入居全国第一。

6月,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律师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成员均为执业律师。 这是全国律师行业第一个党委,也是全国第一个。

9月13日,香港居民吴志强在深圳申领律师执业证书,成为广东省首位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港澳居民。

12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

2006年3月29日,深圳律师积极落实“基层筑基年”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及时帮助有需要的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他们的家门口。

2007年10月,深圳律师捐资在安徽省金寨县兴建第二所深圳律师希望小学——深圳律师金寨希望小学。

2008年,深圳律师开展慈善活动深圳律师服务,回馈社会。 汶川地震当天,深圳市律师协会连夜起草了向灾区捐款倡议书,号召律师积极向灾区捐款。 深圳律师捐款总额超过450万元,位居广东省律师行业第一。

2009年5月12日,深圳律师援建的第三所希望小学——甘肃省陇南温县嘉昌深圳小学落成启用。

2010年4月,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作为全市四个公开推荐直选试点单位之一,通过公开推荐直选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2名、政协委员6名。 律师参政深入发展。

4月10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青年律师发展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免费法律咨询,保障和帮助深圳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 同年,深圳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启动,设立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向高精尖人才培养具有“专精”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前沿法律服务市场。

2011年3月5日,筹备近半年的首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正式开班。

3月27日,深圳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深圳律师十二五发展规划》成为最大亮点,为深圳律师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2月1日,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海关缉私局联合发布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深圳“见律师难”问题取得重大突破。

2013年,深圳市律师协会在全国率先为全市执业律师缴纳保险费投保大病保险。

3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章程》,增加了“支持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条款,使党组织在法律行业的政治核心地位首次以制度化形式确立。 此举得到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0月29日,深圳律师“绿色通道”系统在福田法院完成技术测试,正在全市逐步推广。

2014年,深圳共有律师事务所514家,律师8561人。

8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印发《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并在深圳前海进行试点。 设立粤港合资公司被评为2014年深圳十大法律创新事件之一。

2015年,深圳律师作为志愿律师进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被评为“2015年深圳十大法律事件”。 同时,深圳律师参加的“深圳市建立法院执行工作第三方评估体系”和“市人大常委会”“市律师协会建立立法研究基地”也被评为“2015年深圳十大法律事件”。

“12.20”光明山体滑坡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律师协会紧急召集100余名律师组成律师志愿者小组,迅速进驻光明山体滑坡灾害现场,详细登记了1000余名受灾群众的详细情况,解答了受影响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提供了相关建议。 我们就灾后处理工作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为妥善处理“12.20”光明山体滑坡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深圳律师人数突破万人大关。 深圳律师业务发展创新呈现多元化格局。 传统业务不断创新,新业务不断拓展。 法律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6月,深圳市律师协会被评为深圳市5A级社会团体。

12月,根据行业党建工作需要,市律师协会党委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深圳市律师协会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院、律政、部门、保安等单位召开深圳市首届律师联席会议。 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快速联合处置机制的通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已经采取了务实的步骤。

2018年初,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举办,阔别七年的中国律师论坛在深圳重启。 此次论坛形成了“中国律师深圳宣言论坛”。

10月29日,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员井冈山教育基地在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挂牌。 这是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在全国建立的第一个法律行业党员教育基地,也是深圳律师学校党校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市外党员教育基地。

2019年1月25日,深圳市律师行业党校、深圳市律师学院正式揭牌。 这是深圳律师行业学习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律师党性修养的熔炉,是提高律师业务水平的新平台。 它承载着协会多个工作组的希望和心血。

今年,行业国际化迈上新台阶。 在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司法局及有关方面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涉外律师选拔工作,开展首届涉外律师海外集中(赴美)国)领军(后备)人才已于2019年10月完成培训。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尽己所能,奉献爱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疫区渡过难关。 疫情防控期间,已有230多家律师事务所捐赠善款,累计捐款捐物金额超过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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