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7-19 浏览:116

一、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

离婚不仅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结束。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妻子、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三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从程序上看,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才会作出判决。

3、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即无论夫妻双方是否有收入,以及收入是否存在巨大差距,离婚时夫妻原则上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_夫妻财产共同共有_夫妻共同财产权

(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必须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

(三)照顾困难当事人和无过错当事人利益的原则。 也就是说,对于离婚后生活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或道德过错的一方,财产应该多分割。

(四)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发展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产不能或者不适宜实际分割的,应当保护该财产的使用价值。 一方应当为另一方获得经济补偿。

(五)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即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分割,同时债务不得侵犯。财产分割时可以回避。

2. 配偶一方私下将共同财产捐赠给子女是否有效?

案件基本事实:原告王某与施某某于2001年12月登记结婚,双方再婚。 被告人石某某是石某某与其前妻的儿子。 原告王某无意中发现石某某擅自通过中国银行账户将其名下的人民币100万元转入石某某名下。 原告王某认为,该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石某某未经原告王某同意,单方面转让上述财产,损害了原告王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上述捐赠应当无效。 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咨询免费,请求判令:1、确认石某向被告石某捐赠夫妻名下100万元财产的行为无效;2. 2、被告石某退还原告50万元。 庭审中,原告王某变更上述第二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石某返还原告100万元。 被告施某辩称,其确认账户内转入100万元,但上述款项用于炒股,且主要由施某经营,被告并未实际获得上述金额。钱,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另外,该笔款项划拨时间为2008年6月,至今已超过诉讼时效,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三人施某某表示,给施某某的钱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并没有事先与原告商量。 如今第三人身体状况不佳,也认识到未经原告同意向施某捐献金钱是错误的,因此同意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时,该100万元系原告与第三人的共同财产,施某应将这笔钱退还原告和第三人。

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共同所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财产,并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决定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无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如果是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该处分无效。 本案诉争的100万元系原告王某某、施某某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 石某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给石某某捐献了100万元,事后并未发生捐赠行为。 经王某追认,其处置这笔钱的行为并非为了夫妻俩的生活需要。 这种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财产利益,王某无权处分。 被告人史某无偿接受受赠财产,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 因此,王某请求确认史某某将夫妻名下100万元财产赠与史某某的行为无效。 该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 施某声称索赔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院认为,该合同自始即无效,仅凭时间的推移并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因此,施某的辩护缺乏依据,本院难以采信。 施某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王某、施某。 王某称,石某擅自转移这笔钱有过错,该笔钱应归为其个人财产。 本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前处于共同状态。 现王某、施某并未分割该笔款项,施某也未表示放弃该笔款项的权利,故该笔钱仍应归还给王某、施某作为共同所有人。

郑州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石某某在离婚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捐给子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石某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隐瞒。 、转让、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财产可以少分割或者不分割。

当我们的婚姻即将触礁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不能失去妻子,失去军队,更不能做一个躲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我们必须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大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否则得不偿失,一不小心,就构成隐匿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离婚时,法院会下令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或少分割。

以上是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未经允许将共同财产捐赠给子女是否有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权利并承担连带义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网,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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