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与方法都有哪些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6-09 浏览:158

在我国,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基于保护妇女儿童、男女平等、照顾无辜一方的原则。 该方法根据相等方法和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我国相关离婚当事人在办理此类离婚财产分割时,应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分割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

(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照顾无辜的一方。

(四)方便生产,方便生活。

2、方法:

(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分。

(二)夫妻分处管理、使用的共有财产,分割时归管理方和使用方所有;

(一)共有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后,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分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论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财产收入的贡献,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次,夫妻离婚时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权是平等的,但这并不代表均等分配,那么,分割的依据应该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不是一党能决定的。

2、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他们认为女性挣得少,应该少分享。 妇女权利。

3.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孩子和妻子。

4.补偿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在抚养子女、抚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劳动等方面承担更多义务的劳务纠纷咨询,有权离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由对方提出赔偿。”意思是,夫妻财产依法分割时,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金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 分割财产不足支付的,由其个人财产补足。

5.照顾无辜者原则。 一方有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婚姻损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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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配偶与他人共同生活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二)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常常会因为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发生争执,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采取无过错均等分配的原则。 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种是物理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一般来说,经过估价后,夫妻共有的很多财产如果被分割,使用价值很容易受到影响。 因此,为不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在各房产价值基本相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价格分割。 通常夫妻双方都不想共有一些财产,或者财产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使用价值降低或消失,那么可以将财产变卖在我国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与方法都有哪些,卖价平分。

三是价格补偿。 有些财产不能分割。 一方取得共有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一半的价款。

(3) 房屋事业部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过户的,一般由双方共同办理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房产证; 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离婚财产权属协议; 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判决书及其副本,判决书明确房产权属的,权利人可以申请登记。

分割时,我国法律对此类财产有严格规定,我国离婚双方均应按规定办理。 我国办案机关在划分时,也应当按照弱势方和无辜方划分有关离婚财产。 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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