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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律师李家悦 —
真实案例:
2014年,在深圳打工的张先生在老家湖南长沙贷款买了一套房子。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黄老师。相处没多久,两人就登记结婚了。然而,夫妻俩经常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吵架,导致感情不和真的离婚,这房子应该怎么分?律师怎么说?,最终离婚。黄女士提出,结婚时装修的钱是她出的,婚后房贷也是她还的,所以要求分割财产。
请问,如果两人真的离婚了,房子应该怎么分?
法律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为产权登记人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债务。财产权。
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款项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财产权的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补偿对方。
律师声明
《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前支付定金的一方名下登记的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房地产升值。
实际上,大多数购房都是基于贷款。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甚至婚前拿到房产证,但首付款只是购房款的一部分深圳婚姻律师律师事务所,婚后另一方也承担还贷义务。
即使婚前买房的一方婚后全部用个人收入还贷,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还贷。
本司法解释为这种常见情况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一步是双方协商;
第二部分,如果协商不成,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将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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