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非诉讼业务占据很大部分,办理规范化操作显得十分重要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10-07 浏览:113

非诉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质是律师事务所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关键因素之一。 非诉讼专业律师能够不断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离婚纠纷,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理论素养,积极积累实践经验,不断锻炼身体素质和开发知识潜力,充分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保持非诉专项法律服务长期连续性,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一、立案、立案工作

(一)立案情况

1、利益冲突排查:在洽谈拟代理律师业务时,在签署《委托协议》前,必须进行内部排查,检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若无利益冲突,则由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审核批准签署《委托协议》《代理协议》并取得案号。

2、存在利益冲突: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决定是否承接法律服务,其他合伙律师和普通律师无权决定。

3.应当收费的项目包括以下方面:咨询见证、合同起草和审查、股份制改制、公司设立、公司清算、股票上市、股权收购、资产权属确权、工程建设、商品房销售和转让等。抵押贷款和其他非诉讼服务。

4、委托业务权:由律师事务所业务部门负责人决定具体承办案件的人,其他律师无权决定。

5、跨部门协作:业务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作,并须就律师办理、费用分摊等事宜提前达成一致。

6、登记及通知:部门主管合伙人负责填写《诉讼案件受理登记表》并报业务部门。

7、费用决定权; 业务部门合伙人律师有权建议诉讼、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经本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8、部门协作成本分担:业务部门承担法律服务,管理合伙人坚持“专业知识为主,客户为辅”的原则。 需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合作提供服务的,应当达成费用分摊协议。 。

9、发票退回档案; 律师和商务秘书负责复印律师费的“收据”或“发票”并将其添加到案件卷宗中。

(二)完善委托流程

1、签订《代理协议》

确定并执行所办理诉讼案件是否签订《代理协议》; 如负责实施签署工作的,上述协议签署完毕后,将移交本所首席律师备案。

2、请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注明授权事项及期限)。

3、准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需注明年检情况)。

(三)律师费、办案操作费的收取

律师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预收或分期收取。 承办律师协助管理合伙人起草《律师费收取函》,协助事务所收取律师费、业务费等费用。

(四)秘书案件收集工作

1、确定卷宗,打印卷宗名称,并在卷宗中添加以下内容;

(一)《案件受理表》

(二)《律师工作报告》

(三)《律师工作时间统计》

(4)添加单独页面:按以下顺序添加单独页面,并在单独页面上写入分类内容,例如:代理协议、姓名、电话、地址、电子邮件等登记表和当事人变更状态涉案。 I 有关政府机构出具的工作计划、法律文件、律师函、本所律师出具的信息和证据、传真和电子邮件打印件、会议纪要、谈话笔录、律师工作报告、工作日志统计、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批准文件及证书、其他文件。 (五)原始证据

律师必须将原始凭证、证据、证明复印后返还委托人。

事务所和经办律师通常不会保留客户提交的重要文件、文件和凭证。

必须提交副本。

(六)律师办理《结案表》的经验

2、填写本所《案件受理表》及案件编号。 《案件受理表》从“事务所综合管理系统”下载并纳入档案。

《代理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为委托人,一份为律师律师非诉讼业务占据很大部分,办理规范化操作显得十分重要,一份为事务所存档文件。

2. 律师和委托人工作备忘录

一、工作计划

(1)事前审查

主题、背景、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项目名称、期限、证据的法律依据。

(二)制定工作计划

向不同法律关系的客户提供书面工作方案,分析解释相关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以及采用不同工作方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征求客房意见决定工作方法。

2、工作进展通知

(1) 承办律师或管理合伙人应每周通知委托人一次。

(2)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通知客户。

三、重点报告

(1)每月25日前,与客户召开工作汇报会,并提交书面报告。

(2) 制作“会议纪要”并发送给客户。

4. 优惠券保留

(1)如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打印后传真发送; 签字盖章的原件应邮寄或快递方式交付给客户。

(2)传真的OK单和邮局或快递单应复印存档。

3. 与政府机构合作备忘录

1、整理、整理法律文件、证据材料、律师出具的询问结果。

2.与所在国政府官员就事实、法律依据、理论研究等问题交换意见。

3、定期查询、了解审批流程。

4、积极督促官员采取有效、有益的行政措施。

5、协助客户安排出国公务旅行。

6、注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4、内部办案工作备忘录

(一)承担律师工作

1、由2人以上共同主办,其中1人必须是执业3年以上的主办律师。

2、主办律师根据普通律师和助理律师的业务专长和工作量指派律师办理案件。

3、承办律师填写《律师工作报告》律师非诉讼业务,汇总《工作时间统计表》,按时间顺序记录承办律师的具体工作情况。

(二)必要的准备工作

1.收集证据和信息,核实、调查、收集证据。

2.审查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并撰写《分级记录》。

3、准备《法律关系图》、《证据材料清单》及说明。

4、审查、审查法律依据,并将适用于案件的法律政策归档。

5. 制定《工作计划》和《调查问卷大纲》/

6、起草《律师函》、《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

7、承办委托人同意的其他协调、催促等事项。

8、申请调查、了解和审查当事人的财产权属、资产负债、投资股权和贸易关系以及各项合同的履行情况。

9、汇总案件原因,制作《案件档案目录》。

10、准备其他法律文件。

11、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三)及时制作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

(四)及时处理和监督有关机构,积极推进工作进程,编制《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

(五)及时、高速的工作计划

一、根据调查取证、协调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

2、按时以备忘录、申请书、报告等形式向委托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律师意见书》、《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文件和信息。

(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开展协调、建议等辅助工作。

5. 结案

1.《结案报告》

承办项目的律师应当自承办案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撰写《结案报告》,经管理合伙人签字同意后提交委托人。

2、监督收费

根据《代理协议》的规定,受托人应当协助管理合伙人备案、监督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收取律师费。

3、填写本所《结案表》

承办项目的律师应当自案件结案之日起10日内,完善案卷材料,填写本所《结案表》,提交本所业务经理安排行政助理填写《结案表》并报行政部门备案。 它保存在办公室,用于业务统计和轻松访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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