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近日,全国首家“法律援助公证处”在济南高新公证处挂牌。 在这里,符合条件的困难公民可以免费享受公证法律服务。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济南市高新公证所开发了“公证法律援助网上受理系统”。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公证员进行专项培训,公证员对公证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受理,并在线传输相关申请材料。 市高新公证处可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这样房产纠纷咨询,当事人结合济南市高新公证处推出的“最多一趟”服务法律在线援助,有需要的群众在办理法律范围内的公证事务时,也可以最多一趟完成公证和法律援助。援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办理下列公证事项时均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一)依法向国家要求赔偿;
(二)依法申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领取抚恤金、救济金;
(四)申请支付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
(五)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
(七)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而要求赔偿或者赔偿的;
(八)因劳动合同关系而请求赔偿或者权益损害赔偿;
(九)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请求赔偿或者权益损害赔偿的;
(十)因征地、拆迁而要求赔偿或者权益损害赔偿的;
(十一)因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环境污染等造成权益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赔偿的;
(十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公证相关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此外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公证受理处”在济南挂牌,对于公益捐赠、遗体捐赠等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免费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齐鲁晚报 齐鲁一点记者 马云云 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