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子女不想赡养老人送终被判死刑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6-13 浏览:135

四个孩子都不愿意供养老人,就以有房产为条件,让老人的孙女照顾老人。 如今老爷子病逝,四个孩子就冲上去“抢”房产。 近日,肥西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裁定被继承人及其子女、孙女签署的《履行被继承人抚养义务的协议书》合法有效。

基本情况

2015年1月四名子女不想赡养老人送终被判死刑,唐先生的妻子朱先生去世。 他不想一个人住,就提出和家人一起住。 作为拥有名下房产的条件,唐老爷子的孙女小玲要照顾唐老爷子的饮食起居,为唐老爷子养老养老。 最终,唐老爷子和小玲四个孩子签下了《协议书》,约定唐老爷子晚年的生活由小玲负责,一百年后他名下的财产归小玲所有。从唐老头那年开始。

就这样,小玲承担起了抚养唐老爷子的义务。 五年来,小玲一心一意照顾唐老爷子的生活。 2020年1月,唐老汉突发疾病去世。 小玲妥善安排了他的后事,办好了后事。 本以为事情会一步步推进,没想到2022年,政府将涉案房屋纳入拆迁范围,打破了平静。 唐老爷子的四个孩子认为,朱母的那份房产应该由他们四人继承。 小玲只好向肥西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确认《协议书》的效力。

法院审理

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四个孩子约定,唐老汉名下的房产由小玲继承,而小玲已经完成了唐老汉的生死。 义务,有权按照约定继承唐老爷子名下的房产。 房产证显示,87.10㎡的房产全部登记在唐老汉名下,该房产为唐老汉与朱某夫妻的共同财产。 协议签订时,朱先生已经去世,四个孩子也没有要求继承朱先生的那份房产。 应视为他们四人放弃了母亲朱先生对朱先生房产的继承。 因此,《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四名子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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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是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有所扶养的重要途径。 本案中,小玲按照约定善意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约定享有涉案房产的继承权; 父母有赡养、供养、保护的义务,却选择了“养老不孝”,那么他们也要承担“无份继承,无后顾之忧”的后果。 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作为孩子,应该多陪陪父母,关心父母,减轻父母空巢之痛。 不要等到“孩子要养亲人不等”才后悔莫及。

法国连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零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持协议。 依照约定房产纠纷案例,该组织或者个人对自然人承担抚养、安葬义务法律咨询,享有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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