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4-11 浏览: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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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将房屋的个人份额转让给对方的登记程序。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 (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1、离婚判决书(须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书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有效证明的)或(经区级以上公证的)无公证的,夫妻双方须到现场办理财产分配登记)或(财产分配须在背面注明); 2、房产证(如有联证,则包括联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不动产登记申请; 5.授权书。 (二)办理离婚及财产分配登记的具体程序: 1、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产权部档案窗口查询档案。 2、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到交易大厅城市地名办窗口申领房屋铭牌标准地名确认函(新证)已注册标准地名的无需处理)。 3、申请人持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房屋标准地名确认函到交易大厅物业办测绘窗口申领所附房屋产权证(已注册标准地名的新证书不需要处理)。 4、申请人凭业务要求提交的注册材料,到交易大厅产权处窗口申请注册。 5、申请人在收到《不动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后,凭受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税费窗口缴纳各项费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证书颁发窗口。 基本原则如下: 1、分房时尽量保护房屋的完整性。 2、尽量不要破坏房屋的现有价值。 方法五、大家出价的方式。 六、卖房分价方式: 1、办理离婚手续时,房管部门要求两人同时在场。 如果有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则不需要公证。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析产如何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法律援助,离婚和财产分配免征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远低于买卖、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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