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索要工程款、劳务费)案件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2-04-28 浏览:386

律师意见分析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索取工程款和劳务费)

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3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告B将某项工程交由原告A公司完成。 2018年1月30日,向原告A公司开具《欠条》,称:“我欠A公司12095路建设费8.7元。备注:我承诺2016年12月31日还清.如果未足额支付,将按2%的利息计算。原告A公司多次要求被告B付款后,被告B仍不肯付款,原告A公司遂委托律师办理。

律师的分析是诉讼之道:

律师在接受原告A公司的委托后,认为原告A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以下漏洞:(1)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2)未明确提供劳务)仍属于建设工程建设管辖法院的确认;(3)工程竣工后未签署书面验收证明;(4)最终金额未结清;(5)借据中约定)由于原告A公司存在上述漏洞,本次诉讼存在以下风险:(1)被告B因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导致诉讼周期和成本增加;(2)法院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法院不会以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接受它;(3)恳求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付或少付的; (4)利益协议不明确,导致原告A公司等损失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律师最终以劳动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主张如下:(1)请求你们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2095欠原告8.7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起按120958.7元/月2%计算利息;(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_劳务纠纷合同约定管辖_分包劳务纠纷

本案经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B应向原告A公司支付原告A所欠工程款120958.7元,并于2017年1月1日至实际还款日按24%年利率计算结案日的逾期还款损失。

一位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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