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流程,你了解吗?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6-30 浏览:149

离婚诉讼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答辩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

(离婚诉讼基本流程图)

恳求阶段

(上诉阶段基本流程图)

1、确定诉讼标的和起诉时间

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没有期限。

但下列情形除外:

◆ 女方怀孕,产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离婚的案件,如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前次诉讼的“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 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无新情况、新原因离婚诉讼流程,你了解吗?,前次诉讼中的“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 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 不过,也有例外,就是军队出现重大过错。

2. 确定诉讼法院

◆ 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治疗的除外)的,原告应当备案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而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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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措施、被监禁的,应当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居住地,以户籍地为准)。

3. 撰写并提交民事诉状,详细说明诉求、事实和理由

民事起诉状首先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其次是原告的主张,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等问题。夫妻和债务处理。

笔记:

◆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 随后,围绕诉讼请求,简要说明夫妻婚姻关系、子女状况、离婚原因,并就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提出意见。妻子、共同债权、夫妻债务。 除民事诉状外,原告通常还需要准备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财产或债务的材料夫妻双方的财产证明、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人民法院。

4、案件受理并完成起诉书和答辩状的送达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因此,对于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所附材料,受诉法院立案部门登记并收到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将进行诉前调解,解决矛盾。尽快地。 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诉前调解不能成功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限期改正。 被接受。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驳回原告的诉讼。 原告对上述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律师网,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试用阶段

整个离婚程序均采用调解。 法官在庭审前将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将进行审理。 公开听证会是一般规则,私人听证会是例外。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准许。 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庭,不能出庭的,还应当提交书面意见。 当事人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出庭。 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法定解除婚姻条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进行。 原告、被告应当有针对性地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1. 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主张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出示证据证明

◆ 婚姻关系合法。 婚姻关系合法的证据是双方已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等;

◆ 根据婚姻法规定允许离婚的条件,即感情确实破裂且调解无效。 其中,破裂关系是指婚姻法所列五种情形(即重婚或者与其他配偶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二人分居等)。因感情不和、被宣告失踪等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结合婚姻关系、双方关系、离婚原因等进行综合判断、夫妻关系目前的状况,是否有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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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

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需要安排子女抚养费

◆ 母乳喂养的孩子一般与母亲住在一起; 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如果一方声称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优先直接监护权、子女愿意与其共同生活(子女已年满12周岁)十)、有赡养能力(主要指经济收入、离婚后的生活状况、教育子女、监督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 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也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赡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以及出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或者协议不获批准的,人民法院将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出发。 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3、关于夫妻财产分割

如果原告在起诉时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被告在诉讼中请求分割的,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人民法院将在离婚时一并分割案件。 但如果离婚诉讼中双方同意不分割财产,或者被告不出庭的,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处理,离婚后双方可以分别主张。 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承担举证责任。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原则是平均分配。 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同时,对于离婚时隐匿、转让、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分案或者少分判决。

审判阶段

离婚案件的结果有三种:撤诉、调解、判决。

1、原告撤诉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此外,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律师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将裁定原告撤回诉讼费。依法提起诉讼。 原告撤诉或视为撤诉后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提起诉讼。

2. 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到达调解,包括调解和解和调解离婚。 前者可由人民法院备案,无需出具正式调解书; 对于后者,人民法院在确认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后,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宣判前,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安排、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

3. 做出判断

宣判前,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分居; 对于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离婚程序,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也不在网上公开。

来源|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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