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鑫:做无罪辩护的意义基本不太大(1)_社会万象_光明网(图)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2-04-25 浏览:292

大家好,我叫郑文欣。

最近有同事跟我讲无罪辩护,发现我这几年做的案子好像和无罪辩护有关,自己办案的效果也不错,所以敢分享一些经验。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无罪辩护,无罪抗辩需要具备很多前提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先决条件,最好不要轻易做无罪辩护。我特别注意这三个先决条件:

一是当事人不愿认罪。只要当事人认罪,无罪抗辩基本上意义不大,除非涉及到法律的适用。如果是事实纠纷,只要当事人认罪,不管是什么理由,他基本上都失去了无罪抗辩的条件。纵观林某南涉嫌行贿案,我们知道,只要推迟签字,即使有明显证据表明笔录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问题,也很难有理想的判断结果。在我成功地为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当事人通常不会认罪。一旦当事人认罪,最好的结果往往是变相无罪。

二是证据或法律适用存在较大问题。在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如果只是证据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基本上是会失败的。有人认为,只要有疑问,就应该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解释。我想说的是,在涉及有罪无罪的案件中,基本不会这样解释,而且往往是相反的解释。案件的证据肯定存在大问题和大漏洞,而不是普遍的怀疑。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控方负有举证责任,但在实践中,在无罪抗辩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这就是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的区别。

第三,双方可以正常沟通。在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律师和委托人必须非常信任。您必须确保客户端可以通信并且概念相同。例如,我认为在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必须找到专业的突破口。但是,有些当事人总是迷信关系,认为关系可以真正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有这个想法,那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你要让他知道,专业是核心突破,或者说我们只做专业的事情,不要本末倒置。又如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必须能够接受抗辩。有些政党可能喜欢搞恶作剧。到底,他们不仅会自杀,还可能会杀死我们。在无罪案件中,当事人普遍感到受委屈,当事人及其家属采取一些极端行为在情理之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许多家庭成员也想通过舆论来寻求不满。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也应该注意所涉及的风险。

如果委托人不愿意认罪,或者案件本身的证据或者法律有很大问题,委托人愿意信任我们并与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那么基本上就具备了抗辩的条件。纯真。当然,我还是要告诉委托人,无罪辩护通常并不一定会导致无罪的结果。如果你变相清白,必要时也可以考虑妥协。至于最终的妥协,我们分析利弊,帮助客户。选择就好。

获得无条件抗辩后,要求律师具备无罪抗辩能力。检察法不仅是为了打击犯罪分子,也是为了保障人权。他们有一定的截获冤案的能力,但一旦案件获批,往往是因为其他因素,比如问责制,他们往往会从有罪的角度考虑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罪辩护,我通常指的是被捕后无罪辩护的案件,因为这种案件最具挑战性。律师无罪抗辩,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一是调查取证。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很低。目前,有罪的证据仍然依赖于整个证词的证词。因此,在为无罪辩护时,经常会遇到需要推翻一些虚假供词或证词的情况。如何处理?不调查取证就不能推翻案件事实,调查取证也可能给自己带来风险。要求当事人家属收集证据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对于如何掌握它,没有一种万能的方法。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二是证据公开。许多客户及其家人不明白为什么在调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能提供给律师。我也很不解。据说是调查机密,这个证据不能及时透露。. 对于律师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案卷在侦查阶段能否阅读,而是在审查起诉后能否阅读。家属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向他们透露证据材料。委托人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律师不敢向他透露整个案件的证据。抗辩权来自委托人的授权。律师可以阅读整个案件证据,但客户不能?现在有明确规定,律师办案取得的案卷材料不得提供给当事人及其家属。有的律师认为,他们只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对证据的权利,却不能向他们出示原始证据。我持不同意见。我认为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可以与被告核对(更多取保候审)。注意方法)。案件材料不能向当事人家属公开,律师也不能随便向社会公开,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周泽律师披露了卢先三涉嫌刑讯逼供的录音录像,他因此受到了处罚。

三是沟通与对抗。在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公诉人一般从一开始就讨厌律师,尤其是逮捕后的案件。逮捕和起诉是一体的,谁批准逮捕谁就负责起诉。宁愿一次又一次地犯错,也不愿打耳光,这是人类的天性。在被捕后的案件中,检察官往往不听取律师的意见。除非律师在事实或法律适用上有非常重大的突破,否则他们永远不会得到检察官的认可。律师很难。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您必须与公诉人沟通并公开您的意见,因为争取不起诉是现阶段最重要的目标 郑文鑫:做无罪辩护的意义基本不太大(1)_社会万象_光明网(图)法律咨询免费,但是你要注意现实,就是你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总是被他们不断的补充调查所阻挠。对一些不能补充调查的案件,会结合情况进行说明。因此,应该考虑如何沟通以及沟通到什么程度。如果涉及证言证据,则必须做一些基础工作,否则他们可以轻松完成分词器的工作。什么都不说是不够的,说太多也是不够的。说起来,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经验和能力。没有总结出可以推广的经验。此外,律师不仅要善于沟通,还要敢于对抗。对于一些无辜的辩护案件,他们还是有正义感的,应该不怕事。这也是常事,不能承认懦弱,承认懦弱就会被人看不起,被人看不起成功率就会下降。

四是投诉。在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必须有发散思维,尤其是要学会起诉和上诉。在控诉和申诉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把握好尺度,以免给自己添麻烦。让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起诉书的作用。我有一个客户被捕并涉嫌三项罪行。我认为他是无辜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与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负责我的检察官是无罪的。防守更具进攻性。后来我希望这个案子能上检察院讨论,所以我想办法让经理把案子报告给检察委员会讨论,在开会之前,我给有关领导写了投诉信,让他们提前知道有人在投诉。这样一来,他们在做决定时自然会更加谨慎。幸运的是,双方在没有受到起诉的情况下得到了处理。在庭审阶段,想要无罪释放,就得经过审判委员会,所以这些庭外的辩护行动也必须进行。在哪里做出决定,辩护延伸到哪里。

第五是终极得分。在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案卷需要反复琢磨。我们要在蜗牛壳里做道场,在复杂的档案中寻找更有效的防御点。这很重要,因为虚假的总会留下来。因此,我们必须发现和推论现有档案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不断挖掘有利的新事实,获取新的证据,从而更全面地推翻本案的证据体系。随便翻阅卷宗,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清白辩护,最后往往以失败告终。虽然无罪辩护的案件乍一看可能是不公正的、虚假的和错误的,但真正的技巧是能够通过现有的档案将一个不公正的案件呈现出来,并用法语、法语、法语、和证据规则。.

六、一份有根据的审查报告(辩护意见)。再好也没有用。关键是能写下来,能留下痕迹,能上传。这里我使用审查报告,而不是辩护意见,以便与案件调查人员的工作保持一致。案件调查员写审查报告,我经常写审查报告。我知道他们如何解释证据和事实,所以我的审查报告必须提出回应的理由,否则我们律师写的辩护意见往往在自愈,办案人员可能看不到。

做无罪辩护很痛苦,工作量也很大。几乎没有案件可以在一审中审理。我的案子往往需要多次试验,多次试验也是成功的标志之一。如果只开庭一次,估计结果不理想。这样做的逻辑是,如果法院认为有正当理由,就应当具体要求证据或者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还将举行法庭听证会。因此,在为清白辩护时,不要想一次性解决,而要有长远的考虑,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反复的沟通和对抗。

写到这里,发现还有很多要考虑的,一时半会儿写不完,现在不想写了。

就是这么任性。下次见。

0

委托律师

联系律师

深圳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
咨询电话:13537552121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