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对年轻夫妇
前几天刚结婚
只是因为嫁妆的事。
嫁妆是女人婚前的私人财产
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老公想用婆婆给的50万嫁妆
小杨的母亲为女儿准备了50万元的嫁妆。两人结婚前,这50万元就已经存入了肖扬的银行账户。
两人登记结婚设宴后,丈夫小李向小杨要了50万元,因为他的生意急需转机。萧阳拒绝了,坚称是妈妈给的钱,不能随便动用,更担心丈夫乱花。
小李认为,50万元的嫁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当然可以使用;小杨说,这笔钱是他和小李登记结婚前妈妈给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律师,丈夫小李不能擅自做。采用。
由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结婚登记前给的钱,
在婚前被视为女性的个人财产
嫁妆是女人的私人财产
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取决于嫁妆是什么时候给的。
余姚公证处公证人分析
从时间点
嫁妆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注意!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赠送的,一般会被视为女方父母送给女方个人的礼物,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前一方的财产为配偶一方的财产。因此,女方家庭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赠送,而女方的父母并没有明确说明嫁妆只给女方个人,那么一般会认为嫁妆是送给夫妻双方的礼物。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因继承或者赠与而取得的财产,除真正属于夫妻双方的遗嘱或赠与合同外,由夫妻共同所有。给丈夫或妻子。也就是说,结婚登记后获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的父母明确表示嫁妆只给女方,否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认定。
听完这个解释,双方都表示了理解。冷静下来后,肖扬和父母在公证处办理了礼物公证,很明显,嫁妆是肖扬父母送给肖扬的礼物。肖扬还同意将50万元的嫁妆全部交给丈夫,丈夫将用于营业额。
公证人说:“现在,这50万元嫁妆的属性已经明确,是女方父母送给女儿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万一夫妻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双方未来,钱的性质很明确,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婚前嫁妆,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是个人财产,没有争议,婚后嫁妆,要分清是女方名下登记还是男女双方名下登记.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之一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三))的规定。不动产仅被视为赠予其中一个子女的礼物,应确认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浙江余姚一女子为女儿准备50万嫁妆,结果悲剧了…,如果产权登记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视为双方按照父母各自的出资份额共同拥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暗示
随着商品价格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嫁妆和男方的彩礼越来越贵,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及时就“嫁妆”的归属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列个明细表一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