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热度逐渐回升近阶段全市“装饰装修类”投诉有上升趋势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1-30 浏览:143

春节假期过后房屋装修热度逐渐回升近阶段全市“装饰装修类”投诉有上升趋势,装修热潮逐渐回暖。 据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统计,近阶段全市“装修”投诉呈上升趋势。 关于近期的一次关于房屋装修的消费者咨询,广西山工律师事务所周振华律师就咨询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律师分析:

谭女士咨询:2022年10月,她全额支付了12.3万元给某家居商城的商户定制全屋装修。 商家承诺在保修期45天内以“样板间”形式完成装修。 期间,商家只是铺设了地板,其余项目并未开工。 12月下旬与商家沟通时,发现联系不上。 秦女士担心商家跑路,便向家居商城了解情况。 由于秦女士当时并未通过商场收银台付款,而是私下向商家支付了款项,商场表示只能尽力帮其联系商家。 秦女士认为商场的做法不合理,想知道如何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秦女士与商家之间存在装修法律关系。 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秦女士可选择以下方式维权:

1、主张解除双方装修合同法律关系,要求商家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 在合理期限前房屋律师咨询,即合同终止前,催促商户通知商户。 同时,《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下列原因解除合同的违约,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合同解除后,秦女士有权要求商家赔偿相应的损失。

2、主张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完成装修工程,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线法律咨询,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即秦女士可以选择继续让商家装修,同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消委会温馨提示:

建议消费者通过大型正规商场的指定收费站缴费。 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的优惠,私下与商家达成交易。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和商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先找商场介入调解。 如仍未解决,您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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