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3-01-12 浏览:222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法律援助?

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

2. 申请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救助;

3. 申请养老金;

4.要求支付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

5、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8.要求赔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上述事项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未委托代理人的,其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因经济原因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困难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起诉、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未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因经济困难,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法定代理人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6.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需要注意的例外情况

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不受经济困难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保护英雄烈士人格权;

(二)因英勇行为主张有关民事权益的;

(三)要求国家赔偿再审、无罪释放的;

(4) 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刑事案件律师,免予经济困难认定:

(一)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无固定收入来源的特定人群;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特殊照顾的对象;

(三)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工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宁波对老年人和残疾人有特殊规定

对持有下列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老年人、残疾人,不限制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明;

3.农村“五保”供养证明;

4.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资助或由慈善组织资助的证明文件;

5、靠政府或单位缴纳的养老金生活证明。

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办?

法律援助机构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一)距法定诉讼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

(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行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在哪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兰州市法律免费援助热线_法律中心援助电话_法律援助法

诉讼事项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当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非诉讼事项法律援助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申请人应当向纠纷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纠纷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宁波市落实最多走访一次的要求法律援助法,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异地受理工作机制。 申请人可向宁波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站或互联网向本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核、指派。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时发现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但宁波市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案件,应当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接收申请材料并通过浙江省统一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办理。 “最多访问一次”的要求。 移交应受理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受理机构补充材料、送达文书、异地调查取证等。

收件人的权利应该明确

1.申请人或者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或者终止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2.申请人或者受助人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受助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的处理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收件人的义务要牢记

1.申请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

2.法律援助机构首次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补充相关材料。

3、受援人应当如实向法律援助人员说明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及时提供证据和材料,协助、配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哪些情况会终止援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助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援助的;

(二)受助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受助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五)案件审理终结或者撤回的;

(6) 收件人自行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七)受助人有正当理由请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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