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诈骗犯罪辩护大师(hnhyxwb),不敢掌握正确的无罪辩护方法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2-11-25 浏览:184

来源:诈骗犯罪防御大师(hnhyxwb),本文经作者授权转载

无罪辩护的秘密

很多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律师对无罪辩护“心生畏惧”,不敢有所作为,是因为没有深入到无罪辩护的奥秘,没有掌握正确的无罪辩护方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不仅要敢于辩护,还要善于辩护。无罪辩护是一把双刃剑,关键是要善于驾驭:运用得当,可以事半功倍,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从我国无罪辩护的司法实践效果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即基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无罪辩护往往让法官感到巨大的压力,甚至可能试图获得被告人的让步。并做出比轻罪辩护效果差的“和谐”判断,使辩护效果更好。笔者的郭某涉嫌冒充上将案、曲某涉嫌诈骗保健品案就是铁证如山。

其次,无罪辩护的最佳效果是委托人的清白。如果律师不进行无罪辩护,或者不进行有效的无罪辩护,不依法依理进行艰苦抗辩,自然不可能起到无罪的效果。“听一则暗,听两则则明”。没有律师的有效介入,法官是不会主动宣告无罪的。在笔者代理的原央视《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方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中,在笔者详尽专业的“律师意见”(详见笔者新浪博客)的影响下,方某最终获得无罪释放。起诉的效果。

当然,如果脱离事实、证据和法律进行“小题大做”或“耸人听闻”的辩护,这样的辩护表面上看起来很精彩,但实际上可能会漏掉还是无缘无故惹是生非。落井下石”的绝境。

“关系”律师是无罪辩护的天敌

利害关系:刑事辩护律师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关系律师是站在办案机构一边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办案机关必须坚决杜绝的。因此,真正的无罪辩护在某种意义上是站在办案机关的对立面。鉴于关系律师与某些办案机构、办案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业务来源)联系。因此来源:诈骗犯罪辩护大师(hnhyxwb),不敢掌握正确的无罪辩护方法

盗窃罪能辩护无罪吗_恶意透支信用卡辩护_无罪辩护

,关系律师不可能为了被告人的利益而得罪办案机构或办案人员。一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关系律师来出卖委托人的利益反而充当第二公诉人无罪辩护,动员委托人认罪或直接辩护。当事人自然不知道这里牵扯的利害关系……因此,“关系”律师最缺的就是无罪案子。

典型案例一:广东某地区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等犯罪,斥资百万聘请“关系型”大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关系”大律师动员被告人认罪,遭到被告人坚决拒绝。事后,被告人到外地聘请刑事辩护律师为其清白辩护。结果,在律师的努力下,依法依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废除。结果,超出了“关系”律师的想象。

典型案例2:笔者在承办的一起票据诈骗重大刑事案件辩护阶段,本案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红顶”律师和检察院“关系”律师)很有口才,可惜没看论文;在表达自己的辩护时,他东拉西扯,打出了感情牌。首先,我认为是空头支票,但不构成票据欺诈;说企业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不代表企业没有经济实力,可能涉及偷税漏税,但不属于欺诈、合同欺诈;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问题需要核实。不构成对银行的合同欺诈或票据欺诈。是否涉及骗取贷款是另一回事;说到底,第一被告绝不是主犯,可能是从犯。而他的委托人本身就是在维护清白,所以他胡说八道也没关系(没抓住重点),没想到这样出卖了委托人的利益!真是令人震惊。

可见,“关系型”律师由于利益和专业水平的局限(经常应酬律师咨询网,无暇提高办案水平),往往无法进行有效的无罪辩护;无关犯罪的牵扯,让当事人“自焚”,出卖了当事人的利益。这一点,当事人未必能够看清楚。

0

委托律师

联系律师

深圳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
咨询电话:13537552121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