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师婚姻关系诉讼终止需要什么证据?律师系家畅家事律师解答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2-07-30 浏览:215

深圳婚姻律师双方婚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因为婚姻是男女共同生活的复合体,夫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个人关系,以双方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的区别在于,自然死亡是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此时离婚程序,无论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死亡声明有相关限制。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死亡宣告。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无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也无需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一、终止婚姻诉讼需要什么证据?一般法律解除婚姻关系是指离婚诉讼婚姻关系诉讼终止需要什么证据?律师系家畅家事律师解答,需要以下几种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医院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等,需提交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需提交相关判决;

3、如涉及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住婚姻律师,应提交相关结婚证、居住证、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等。如有孩子,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二、婚姻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况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的终止一般有以下三种原因:

1、一位配偶去世;

2、这对夫妻离婚了;

3、法院宣布婚姻无效。

上述配偶一方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下: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

2、婚姻因配偶之一死亡而终止。

王婷婷律师是嘉昌家族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北京龙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律师,上海市徐汇区律师联合会妇联常务委员,上海市妇联女律师义工团讲师。王律师执业十余年,代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熟悉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婚姻和家庭案件。及时为客户解决家庭纠纷和烦恼。王婷婷律师具有丰富的商业项目法律实践经验。长期致力于家商交叉、家族企业、私有财产和投资权的法律保护研究。法律服务。王婷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言辞审慎,深圳婚姻律师做事真诚,精益求精,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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