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解答:只是有代购毒品的行为 ,会构成毒品犯罪吗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咨询案例 日期:2022-03-28 浏览:319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如果只是有代购毒品的行为 ,会构成毒品犯罪吗?

  深圳律师解答:如果是帮贩毒人员代购毒品,会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是有偿帮吸毒人员代购毒品,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如果是无偿帮吸毒人员代购少量毒品,则不以犯罪论处,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相关法规:

  一、代购者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两类情形:

  1、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触犯贩卖毒品罪。

  2、购者明知委托人购买毒品用于其他毒品犯罪,仍然接受委托为其代购毒品,代购者与委托者构成毒品罪的共犯。这种情形下不需要代购者以牟利为目的。

  二、代购者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代购者利用物流快递接受代购的毒品,或者代收快递者明知是物流寄递的是毒品,而接收物流快递,没有证据证明代收者与购毒者有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的共同故意,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代收快递者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这个最低标准是: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而对于未达持有毒品最低标准的,持有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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