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美国这套房产?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7-09 浏览:160

王律师:

你好! 我自2015年起在美国工作和生活,持有当地绿卡。 2020年,我在美国西雅图购买了房产。 我的妻子已经在中国呆了很长时间了。 这几年在美国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美国这套房产?,由于聚少离多,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了裂痕。 目前我们正在协商离婚,但在美国无法就这笔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

我想问:如果我们在中国法院提出离婚,美国法院会如何处理这笔财产?

美国读者孙女士

孙女士:

你好! 你问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中国公民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时,中国法院是否可以分割海外房产?

根据司法实践,当离婚涉及境外房产纠纷时,境内法院通常不予处理,而是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做出裁决。

涉外诉讼需要首先确认国内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案件,然后中国法院会根据中国法律确定的“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并作出判决。 具体为您分析如下:

■ 离婚诉讼涉及的管辖权及法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人居住在国外,另一人居住在中国境内,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国当事人向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房产律师,境内当事人向居住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住所地的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民事关系属于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的; (二)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外; (四)民事关系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其他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情形。

根据你所说房产纠纷咨询,你的常住地和需要协商分割的房产均在美国,所以你的案件属于涉外诉讼,涉及的司法程序将通过境外审理——相关民事诉讼程序。

■ 境外房产所有权,适用房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因此,在中国法院办理涉外诉讼时,涉及境外房地产权属的,必须适用房地产所在地法律,且当事人需要就境外房地产的法律规定提供证据。房地产所在地。 而且,在中国法院的审理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海外房产的存在以及海外房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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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境外房产存在时,可以通过境外房产买卖合同、发票、产权证书等材料提供证据。 双方就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委托境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境内法院不能批准; 同时,境内法院不能委托境外评估机构对财产价值进行评估。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境外证据的相关规定,境外证据需要经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政府部门公证,有的必须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并且需要向国内法院提供国内翻译后才能最终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相关程序相对复杂繁琐。

因此,国内法院在处理涉外房地产案件时,不仅相关程序复杂、繁琐、耗时,而且实践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因此,国内法院往往会选择不处理外国财产。

■ 避免出国申请执行,尽量协商处理

境内法院在处理海外房产时,首先会考虑判决不被海外房产所在地法院认可和执行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根据缔结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或按照互惠原则。

但其他国家对中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一般是基于双边司法协助协议或该国法律规定或互惠原则。 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险。

建议您如果在中国法院提出离婚,尽量协商解决海外房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再次解决。

(北京共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 王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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