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是什么意思?离婚不及时办理析产有哪些严重后果?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2-04-25 浏览:434

一、离婚是什么意思?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将各自的房屋份额转让给对方的登记手续。比如房产原本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离婚时约定归一个人所有。离婚后要立即进行财产分析,到房管局办理变更,以一人名义登记。

因此,离婚及财产分析是指因离婚而进行的不动产转让登记,而不动产是指商品房,其他不动产不能进行变更登记。

二、离婚不及时处理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2018年6月,小李计划在广州越秀区买房,与业主小陈签订买卖合同。离婚房产在线律师咨询,但因业主小陈未办理房屋离婚及财产分居手续,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最终,业主小陈只能通过诉讼完成房屋的离婚和财产结算手续,导致未能在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业主小陈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2:张阿姨当年工作时,与丈夫王叔叔共同认购单位换房,登记在张阿姨名下。十多年前,这对夫妻因性格不合而结束了婚姻。在民政局的见证下,他们拿到了离婚证,并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归张婶一个人所有。今年年初,张婶的儿子就要结婚了。张婶打算把房子卖掉,换成舒适的房子供家人居住。通过中介公司,张婶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个月后,买方贷款获批,双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查了资料后表示,该房屋为改建房屋,为张阿姨和王叔叔共同所有,过户需双方共同办理。这时,张阿姨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离婚协议书》,称她和王叔在民政局的见证下分割了财产。根据《协议》离婚析产,房子属于她一个人。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回复说,如果张阿姨要单方面登记房屋,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协议已公证”,即张婶需要在公证处提供与王叔叔经过公证的财产和解协议;或者是王叔同意委托张阿姨卖房的委托公证。请准备好张阿姨办理过户手续的材料。张阿姨和王叔叔已经断绝了十多年的联系。经多方了解,王叔三年前病逝。最终,张阿姨只能与买家协商解除合同。

离婚析产_离婚析产_离婚析产房产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离婚时的协议往往无法对抗第三者。因此,离婚后不分割财产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三、离婚和和解的先决条件

1、房产证红皮书在手,符合过户条件。

很多人离婚时房产有抵押,需要临时借钱先还银行贷款,等房产过户再申请离婚。

2、已离婚并有法院判决/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明。

四、离婚和财产分割的具体步骤

1、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分析公证

2、去交易中心转绘

3、向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

4、解体登记登记

5、取证(证件照片印花税5元)。

说明:

1、房委会要求申请离婚缓刑时离婚析产是什么意思?离婚不及时办理析产有哪些严重后果? ,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有法院判决/调解,则不需要公证。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分居资产免征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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