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近期部分成功无罪、不起诉及取保候审案例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3-02 浏览:208

陈桂雄,广州市刑事律师,现就职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原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侦查专业。 毕业后在某市从事刑侦工作。 辞职后进入法律行业。 由于之前的工作经历和学历背景,陈贵雄律师辞职后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毕业以来积累了10多年的刑事案件工作经验,在律师执业期间代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 由于以往刑侦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自身的专业背景,陈桂雄律师不仅熟悉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而且对刑事案件的辩护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擅长从侦查和案情角度为刑事案件辩护。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陈贵雄刑事辩护团队成功办理了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组织领导传销罪、介绍卖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走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纳罪等犯罪案件。公款存款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非法经营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敲诈勒索犯罪等刑事案件,大部分在参与辩护后成功取保候审。 有的案件经过辩护介入后,将原来的重罪定性为轻罪,大大减少了刑期或最后的缓刑,有的案件甚至在不起诉的情况下实现了无罪释放。

以下是近期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律师团队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的部分案例(以下均为化名)简介:

1、【无罪,不起诉】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李某诈骗案,案件查明诈骗金额超过200万元。 介入辩护后,案件在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两次发回补充侦查。 经办部门最终采纳了抗辩意见。 A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成功为委托人辩护无罪。 随后,陈桂雄律师根据不起诉的结果,为委托人申请国家赔偿。

2、【无罪,不起诉】张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 在检察院认定张某已将数百人下线并批准逮捕后,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核查案情细节,发现张某并未主动开发并下线,张的状态和角色是系统原因造成的。 随后,陈桂雄律师坚持为其清白辩护,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说服经办人重新认定,最终成功将许某下线人数降至零。 在本案中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律师团队近期部分成功无罪、不起诉及取保候审案例,在被关押近半年之后,张某也因下线人数未达到组织、领导传销组织“三级30人”的刑事标准而无罪释放,重获自由。

3、【证据不足,无罪开释】姜某因受人委托运输,在卸货时被当场抓获。 经侦查机关查验,姜某所运货物均为假烟,涉嫌非法经营。 拘留江。 在审批阶段,负责人拟批捕时,曾多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与负责人沟通,强调江某主观认识的问题,最终说服了负责人,并成功进入黄金37天审批阶段。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争取当事人取保候审,最终被无罪释放。

4、【证据不足,无罪释放】黄某某快递营业部负责人,因员工非法经营跨境快递业务,卷入一起走私案。 会后了解到,黄先生并无主观知情,涉案行为均为员工本人所为。 最后,他们从主观认识上说服办案部门,在调查阶段(30日以内)成功将黄某取保候审,最终无罪释放。

5、【证据不足,无罪开释】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民事纠纷,被刑事拘留。 介入辩护后,37天内与赵某多次会面,详细了解案情,随后与承办检察院沟通公布法律,最终赵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在批捕阶段,最终被无罪释放。

6、【证据不足,无罪开释】王某作为金融兼职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参加答辩会后,我充分了解到,王某并未参与涉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也未在涉案公司实际担任职务。 他只是一名兼职财务人员。 在逮捕阶段,他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取保候审,最终无罪释放。

7、【无罪,不起诉】朱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火灾。 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他从主观恶性和起火的具体原因等角度为李某辩护。 最终被检察院不起诉释放。

8、【销毁涉黑罪名,部分罪名无罪】田某因多次被传唤到某地某营业所拒不离开,后被指控参加黑社会组织,被认定为黑社会分子组织参与者。 侦查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移送审查起诉。 随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通过辩护论证田某在整个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行为模式中涉嫌犯罪的要素,成功说服办案检察机关撤销对黑社会组织的认定。参与人及强迫田某交易罪。 被告。

9、【重罪从轻】王某在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后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案海洛因700多克。 随后,王某作为主犯被起诉到法院。 介入辩护后,他多次查阅案情证据,查阅审讯录音录像。 庭审中,他指出了诸多证据问题以及王某不构成主犯的依据。 最终,他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王某为共犯。 当同谋被认定为主犯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王某成功减刑为7年有期徒刑。

10、【重罪从轻】李某涉嫌运输假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涉案金额超过180万。 经过沟通和辩护,他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李某是共犯并企图焦急,并为李某突破两次降档赢得了处罚。 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11、【黄金37天取保候审】林某因在送货过程中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随后,广州刑事律师陈桂雄介入辩护,在侦查阶段37天内,争取陈某不同意逮捕,将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并最终获得缓刑。

12、【保释金37天】陈某通过网络结交,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在外地。 历时18天,经过多方沟通,成功取保候审。

13、【金保释37天】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在同案犯均为未成年人、张某是唯一成年人的情况下,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故意从主观共谋的共同犯罪中切入。 辩方认为本案存在犯罪意图转化问题,最终在37日内对张某取保候审。

14、【保释金37天】赵某因网络赌博发展会员开设赌场罪,被异地刑事拘留。 在与家人分析利弊后,经过干预20多天,他成功取保候审。

15、【保释金37天】许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买卖银行卡罪。 在介入辩护后,成功取保候审25天。

16、【金保释37天】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受托时,他已被拘留20多天。 为彻底了解案情,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6天内两次紧急会面,最终通过下线人数。 侦查阶段,唐某顺利取保候审。

17、【金保释37天】赵某涉嫌强奸案。 为认真核实案情细节和双方当事人关系,广州刑事律师陈贵雄4天内3次与其会面。 根据犯罪事实,37日内未批准逮捕,赵某顺利取保候审。

18、【保释金37天】陈某因提供银行卡非法经营罪,在异地被捕,后被刑事拘留。 介入辩护后,从双方的关系和主观认识出发,陈某在37日内取保候审。

19、【金保释37天】郑某因涉嫌走私被异地羁押。 介入辩护后,从郑某涉案时间、工作内容等开始,郑某在37日内顺利取保候审。

20、【金保释37天】李某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刑事异地拘留。 37天内无罪辩护,他数次会面核实底细,了解了李某涉案的缘由,切入辩方。 最后,他以 37 天的黄金保释期获释。

21、【保释金37天】李某作为公司负责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 最终未获批捕,取保候审。

22、【金取保释37天】陈某加入网络赌博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 介入辩护后,他以法律适用问题进入辩护,最终在调查阶段对陈某取保候审37天。

23、【黄金37天取保候审】谢某盗窃案,经过答辩,在进入调查阶段30天内顺利取保候审。

24、【黄金37天保释】梁某因涉嫌开设赌场参与辩护后,在调查阶段37天内成功保释。

25、【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张某因公司经营模式存在问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他被拘留了将近半年。 经过与经办人多次沟通,张某最终被取保候审。

26、【取保候审】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批准逮捕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7、【取保候审】刘某涉嫌盗窃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撤案。

28、【取保候审】涉嫌盗窃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撤案。

29、【成功取保候审缓刑】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经过答辩,一审判决成功中止。

30、【成功取保候审缓刑】张某涉嫌单位受贿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一审判决成功缓刑.

31、【成功取保候审缓刑】王某涉嫌受贿罪。 检察院指控王某受贿100余万元,一审判决顺利取得缓刑。

32、【成功取保候审缓刑】李某涉嫌盗窃罪,经公安取保候审,缓刑执行。

33、【顺利取保候审缓刑】程某涉嫌盗窃罪,在一审判决中取保候审,顺利取得缓刑。

34、【成功取保候审、缓刑】梁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案系一起帮派犯罪。 介入辩护后,成功中止一审判决。

35、【成功取保候审缓刑】牛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参与辩护后,他被取保候审,并在一审中顺利获得缓刑。

36、【取保候审无罪】张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撤案。

37、【取保候审】罗某涉嫌诈骗案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38、【缓刑成功】参与办理王某涉嫌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在查清案证后,成功为委托人辩护近100万元的受贿罪名,最终获得缓刑。

39、【缓刑成功】办理邓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律师,经过抗辩,最终获得缓刑。

40、【缓刑成功】周某因举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当检察院建议实刑时,他抗辩成功,最终被停职。

41、【缓刑成功】成功抗辩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最终获得缓刑。

42、【被捕取保候审】林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批准逮捕时,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 涉案辩护后,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被退回补充侦查,涉案金额成功减至10万余元。 后成功说服办案人员改变对张某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43、【金保释37天】许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接受本案委托后,他从网上搜集了大量行业专业术语及相关资料,证明当事人没有涉嫌犯罪。 两周内3次会面,反复确认案件进程,以犯罪事实不存在为出发点,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并与检察官沟通,反馈案情和法律意见,最终点意见被采纳,金进在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44、【保释金37天】彭先生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受托后,37天内见了3次。 当事人寻求保释。

0

委托律师

联系律师

深圳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
咨询电话:13537552121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