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现实版“药神”林永祥二审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2-28 浏览:144

林永祥

封面新闻记者宋晓

12月5日,记者从“连云港药神案”第一被告人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雪萍处获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林永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12个月。 .

邓雪平告诉记者,他和葛少山律师共同担任林永祥的二审辩护人,将继续为林永祥辩护。

现实版《药神》

林永祥被认为是连云港现实版的“药神”。

辩护_危险辩护_无罪辩护

此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 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中有6人对判决表示不满,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律师咨询在线,2011年至2014年7月,林永祥、韩伯龙、何永高等人大量采购“吉非替尼”(又名“易瑞沙”)、“一种磺酸伊马替尼”(又名“格列卫” )等药品,再通过互联网或在国内的医院销售给医生和患者,并以更高的价格出售。

2013年初至2014年7月,林永祥代理ANKIT向中国大陆销售无进口批件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 随后,林永祥联系了何永高、韩博龙,ANKIT将上述药品运往印度香港,林永祥随后安排他人将药品打包运至广东深圳,通过表达。 截至案发时,林永祥通过上述销售方式共销售“易瑞沙”等药品350余万元。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永祥等人明知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为牟利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但是,考虑到被告人擅自销售国外进口药品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恶性,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维持上诉

律师不认罪

辩护_无罪辩护_危险辩护

据邓雪平介绍,一审宣判后,林永祥提出上诉,通过朋友找到他,委托他代理二审。

邓雪萍去年11月到连云港看守所会见林永祥。 林永祥告诉他,一审判决时,他已被关押在看守所四年多。 虽然他的刑期只剩下不到两年的时间,但如果他不上诉,说不定还有机会减刑,早日出狱。 但林永祥坚持上诉,并要求其律师在二审中为自己的清白辩护。

邓雪萍认为,在本案中,林永祥没有卖药,买药的患者也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也没有收到任何投诉。 “印度人供药,国内买家买药,双方直接联系。” 香港可以合法卖,林永祥只是帮忙在香港过境。 每瓶3元的费用是正常的劳动报酬,不是销售利润。

邓雪萍告诉封面新闻,销售关系发生在印度人和国内买药人之间。 涉案毒品从未归林永祥所有。 刑法鉴定所必需。

据了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全面修改并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邓雪平认为,销售印度抗癌仿制药不能再以违法行为定罪。销售假药罪。 刑罚》中,部分被告人因家属患病而涉案无罪辩护,在家属和患者的求情下发生销售行为连云港现实版“药神”林永祥二审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客观上,涉案药品有助于延长患者生命,解决了一些患者的经济困难。”

2019年5月20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二审过程中,据林永祥的代理人介绍,控方建议维持原判。

12月5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取保候审裁定书中,记者看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林永祥采取强制措施,取保期间为12个月。 期间,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作出决定。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林永祥不得离开居住地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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