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事纠纷律师律师、201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解读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2-17 浏览:143

深圳劳动律师 1、深圳市人事纠纷律师,2010年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五章:特别条款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兼职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二深圳人事纠纷律师律师介绍一、律师王先生在深圳从事法律工作多年。 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代理过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具有广泛的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2、王律师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可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因地制宜提供最优解决方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防范企业风险。 3、王律师擅长劳动争议案件,曾代理劳动者和企业处理大量劳动仲裁案件,最大程度维护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了诉讼成本。 4. 王律师认为,律师无权在手,随法行事,才能捍卫公平! 3.深圳人事纠纷律师深圳劳动律师,新劳动法违约金标准,劳动合同法违约金比例知识产权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深圳人事纠纷律师律师、201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解读,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后,在非竞业期间按月支付给员工工资。 - 竞争期。 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当履行义务。 这里的违约金是和实际履约一起使用的诉讼离婚,所以这个违约金是惩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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