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有哪些?留下来的一个问题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3-02-13 浏览:213

1、1985年分房。 虽然当时房子是分给你父亲的,但是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单位的。 父亲相当于租房子,但单位是作为一种福利提供的,不收房租;

2. 当你父亲于1990年去世时,你和你母亲作为你父亲的共同居住者,有权继续出租或居住该房屋,除非在分割房屋时有特别约定,但从题中的情况来看子女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有哪些?留下来的一个问题,并没有这种情况,可以继续活下去;

3、我妈1993年再婚,婚后搬进了新家。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你继父的孩子当时多大,跟你母亲有没有形成赡养关系。 同理,如果你的继父与你形成扶养关系,也就形成了亲子关系房产继承咨询,你有权在继父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否则,如果不形成扶养关系,则不存在亲子关系,也不存在继承权问题;

4. 98岁单位卖房子,因为卖房子的价格是根据你亲生父亲和你母亲的各种点数来算的,应该是工作年限居多吧? 所以相对来说,你爸爸和你妈妈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时你爸爸已经去世了劳务纠纷咨询,不属于婚内取得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它属于你的母亲和你的继父 你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属于你母亲个人。 这其实是房改遗留下来的问题。

5. 如果你母亲去世,与你母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如果你母亲还有父母,也有继承权。 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

0

委托律师

联系律师

深圳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
咨询电话:13537552121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