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违约后,买房人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2-10-03 浏览:280

实践中,卖方违约后,买方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如何偿还银行贷款的剩余本息?买方是否仍应承担还款责任?请和我一起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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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2020年6月,戴夫妇与房地产公司A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总价70万元以上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房产。戴已支付了30万余元的首付,并同意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的40万元。2020年7月,戴某夫妇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合同》,申请抵押贷款40万元。

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卖方逾期180天以上后,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房地产公司A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随后,戴某夫妇与房地产公司A就解除合同进行了协商,但双方并未达成调解意见。2022年1月,房地产公司A收到戴某送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通知书》。与此同时,戴某夫妇向平阴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发生争执,该银行剩余的抵押贷款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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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地产公司A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出房屋,构成违约。现在戴某夫妇行使了解除合同的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财产或者被撤销或者撤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当支持。” 因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涉及的合同。取消后,A房地产公司除退还戴某夫妇购房的首付外,还应退还两人已偿还的银行贷款和利息。此外,由于戴某夫妇解除合同并无过错,因此并未实际取得涉案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戴某夫妇继续向银行偿还剩余的抵押贷款房产继承咨询,各方的权利义务就会严重失衡。违背公平原则。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A应当偿还某银行剩余的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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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艺术

党组成员、司法委员会专职委员

合同买卖纠纷_房屋合同买卖纠纷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模式中,买方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合同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衡,避免因强调相对性而造成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平衡。的单一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可以打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出卖人违约后,买房人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免除购房人向银行偿还抵押贷款的义务,开发商应当退还给银行。

特别提醒:银行应审慎选择合作开发商开展一手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同时加强贷后检查。一旦发现开发商信用状况恶化或项目开发不利的迹象,银行应提前做好信用增级工作。措施和恢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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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 566 条第 1 款:

合同终止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性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平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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