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电话认罪认罚后,辩护人还能做无罪辩护吗?(组图)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2-07-23 浏览:224

深圳律师电话认罪认罚后认罪认罚后,辩护人还能做无罪辩护吗?(组图),辩护人还能为自己的清白辩护吗?辩方的无罪辩护是否会使宣誓书无效?如何理解辩护人在宣誓书上的签名?2018年将认罪认罚写入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并同意适用量刑建议和程序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书。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律师的,值班律师应当到场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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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有辩护人在场并签字。辩护律师的“签名”是什么意思?过程的见证人或宣誓书内容的背书?如果是过程证人,辩护人独立发表辩护意见,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进行无罪辩护是合乎逻辑的。如果是对书面陈述内容的背书,那就太丢人了,等于是自取其辱,浪费司法资源,难免引起公诉人的不满。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认罪”和“认罚”的表述如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自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改,愿意接受处罚。

“认罚”,表示调查阶段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示接受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同意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有罪判决书;p>在审判阶段,在法庭上显示他自愿签署了一份宣誓书,并愿意接受处罚。从上述规定来看,认罪认罚的核心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态度和选择。辩护人在宣誓书上的签名并不代表辩护人直接或间接认可或同意其内容。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第1项也体现了这一含义: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人在签署宣誓书后仍可以为自己的无罪辩护。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深圳律师电话经法院审查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后,应当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二、辩方的无罪抗辩会使宣誓书无效吗?核心还是在于被告的态度。坚持认罪认罚,但不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的,该宣誓书有效;如果您先认罪认罚,并在庭审中同意无罪抗辩,则该宣誓书无效。以下是精选的实例。

1、(2019)胡0104行初1195号,在适用普通程序过程中,对被告人陈某、刘__进行抗辩,刘___始终认罪认罚,他的有罪和惩罚宣誓书的有效性,本法院认为:首先,认罪书是被告人接受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建议量刑和适用的审判程序的陈述,允许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罪名、建议量刑以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作出认罪陈述。一审判决。始终认清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建议量刑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并同意适用量刑建议和程序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书。是指在值班律师在场并积极参与谈判的情况下,签署被告人认罪认罚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保证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得到宽大处理。因此,认罪认罚宣誓书是犯罪嫌疑人与公诉机关相互约定的结果。是双方认可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不可轻易违背。

以此类推,除法定情形外,公诉机关不得擅自撤回双方共同承认的认定。其次,认罪认罚书中的量刑建议是基于被告人实质上从宽量刑的承诺。意思是法院只要在公开审理中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意愿和宣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实质性审查,确认有效,就应当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后果。合理的预期得到确认。再次无罪辩护,被告人自愿、真实地选择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应承担选择适用该程序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享有基于合理预期的量刑让步。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号的有关规定,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就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

但是,由于最终的刑事责任仍由被告人承担,所以辩护人的辩护应当有利于被告人。一方面,在被告人权衡并自愿、真实地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后,选择该程序的法律后果已经明确且可预期,辩护人不能A基于他的辩护职责的无罪抗辩挫败了这种期望并遭受了不利后果。另一方面,由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的自愿性和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实质性的审查,也就意味着被告人的认罪认罪是有效的。认罚是自愿的、真实的、合法的,他的认罪供述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综上所述,本案被告人自始至终都认罪,包括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并对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进行了彻底调查。试用。审查。

因此,各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宣誓书是合法有效的。同时,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及本案其他可以相互印证的证据,本院认为陈某认为被害人曲___侮辱了他并引起了纠纷并发生了肢体接触,陈与曲___对峙,殴打时,刘___配合曲___镇压。陈某还指使方某2召集其他人到现场继续殴打,造成受害人2人轻伤。情况很糟糕。同时,鉴于辩护人无罪抗辩的量刑建议具有一定的司法公信力,本院不会对公诉人当庭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调整撤回认罪书所述的量刑建议。

2、(2017)民0121行初556号公诉机关提出辩护人违反宣誓书约定认罪认罪不认罪,由此引发问题为被告人罗献忠提出量刑建议,为维护被告人在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明确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程度,辩护人参与签署有罪认罪书。被告承认承担。第二,辩护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享有的独立辩护权应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提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辩护意见。但本案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违背了刑事辩护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最终导致被告人放弃辩护人的无罪辩护。第三,辩护人的无罪抗辩并不导致被告人的认罪认罚书被撤销,也不一定导致量刑建议的增加。

认罪认罚书是公诉机关与被告人之间对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犯罪事实,构成犯罪律师事务所排名,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确认。值班律师介入的目的是解释法律后果,保护被告人。值班律师同意并签署宣誓书后,应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愿,为被告人行事。

认罪认罚应当基于被告人的主观意愿。庭审中,被告人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的,公诉机关有理由认为其违反了宣誓书的约定,并据此提出量刑建议,但被告人不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坚持自愿认罪认罚的,应当认定被告人与公诉机关签署的宣誓书仍然有效。

综合本案,被告人罗献忠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明确表示认罪认罚,主动放弃辩护人的无罪抗辩。他的忏悔态度是真诚的,于是他向公诉机关签了认罪书,接受了处罚。承认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本院不支持公诉人提量刑的法律依据不足。

(2020)万0207行初49号庭审中,公诉机关对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进行了无罪抗辩,认为三人签署的认罪书被告人宣誓书不再具有从宽效力,决定撤销认罪认罚书及从宽处罚意见,提议在原案基础上对三被告人增加20%的量刑幅度量刑建议。关于认定三被告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庭审中,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不不认罪,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异议。三名被告人均躲过了推搡、撞击头部、试图用玻璃茶杯砸警察的情节。根据供述,公诉机关撤回认罪认罚宣誓书和从宽量刑意见。本院予以支持,并依法对三被告人进行处罚。

被告人蒋增云、大祥顺、蒋尚奇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深圳律师电话结束语作为辩护人,我们的目标与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是一致的,但达成目标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他们的意见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分歧,越是这样如此一来,辩护人就更需要以高超的专业精神来达成意见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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