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2017年上海事业单位医疗招聘考试模拟练习题(二)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委托律师 日期:2022-05-14 浏览:346

1、共有财产的一半给父亲,其余的给继承人;

2、如果母亲生前欠债,必须先还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子女、父亲和祖父母共同继承;

3、

法律依据:

遗产继承

1)《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和清偿债务】继承应当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仅限于他的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愿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2)《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确定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遗产继承,除另有约定外,如分割财产,应先遗产继承 2017年上海事业单位医疗招聘考试模拟练习题(二),共有财产的一半在配偶之间分配,其余为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辩护权,在分割遗产时,应先分割他人的财产。

3)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若无一阶继承人可继承,则由二阶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儿童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有赡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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