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最常见的一种购买期房,买了房子之后不能按时接到房子,大家称这种情况为延期交房,那么遇到开发商交房延期,做为购房者,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深圳律师在下文,来告诉你,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如果没有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在合同当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房的,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2)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
(3)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深圳律师结语: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对逾期交房有相应的时间和违约金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按照违约条款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