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工程尾款纠纷?

来源:深圳律师网 所属栏目:常见问题 日期:2022-03-28 浏览:321

  工程款纠纷的解决,总的来说,从解决途径来讲,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活仲裁解决。要解决工程款纠纷从实体上讲,要对症下药就是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想要解决工程尾款纠纷,首先要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看是否具备了支付尾款的条件,如果具备了,对方拖延不付且无正当合法理由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要尾款及主张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工程尾款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先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

  2、果对方还拒不支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3、果对方还拒不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

  深圳律师结语: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施工单位在工程欠款诉讼中往往处于低人一等的地位,权利维护难度很大,对于久拖不决的欠款,要及时行使诉权,在诉讼中可以采取保全对方财产账户的方式促使其及时付款,另一方面要注重采用我国合同法对于建筑企业的一项特殊保护权利,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工程款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发包方不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经催告,施工企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在建工程或已完工工程,拍卖所得优先支付给施工企业。

  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受偿权从竣工之日 (已完工工程) 或约定竣工之日 (在建工程烂尾) 起必须在 6 个月内行使,且不得对抗已付清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因此,当发包方出现财务危机,诉讼难以避免时,施工企业应当在竣工后 6 个月内及早向发包方催促工程款,否则过了 6 个月以后,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权利就不复存在,施工企业很有可能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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